《廣州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(草案)》:學校應配備AED等急救器材
來源:www.jyyw.org.cn 瀏覽: 發(fā)布時間:2021-09-01
考慮校園內(nèi)心臟驟停等事件時有發(fā)生,草案明確,學校應當配備自動體外除顫器(AED)等急救器材,并保證其處于適用狀態(tài)。學校應當委托專業(yè)機構對學校醫(yī)務人員、衛(wèi)生保健人員、教師進行心肺復蘇、自動體外除顫器使用等急救技能培訓。草案同時明確學校舉行運動會等聚集性活動醫(yī)療衛(wèi)生保障的義務。
除明確提出要配備響應急救設備外,草按還就學生身心安全提出如下要求。
1:學校應設置、公布學生欺凌舉報專線,組織相應人員成立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委員會,對欺凌事件進行認定和處置,并為有需要的被欺凌學生提供心理咨詢或者輔導。
2、學生考試成績及排名屬于個人信息,不得公開發(fā)布。學校應當以適當?shù)姆绞礁嬷獙W生及其監(jiān)護人。
3、關注接送托管問題,細化“開校門”時間,保障家長接送;做好義務教育課后服務工作,細化課后和寒暑假托管內(nèi)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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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來,校園安全問題引起全社會廣泛關注,完善校園安全體系,將成為接下來很長一段時間的關注重點,為織密織密織細學校安全保障網(wǎng),更好地保護學生健康成長努力。


